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来温哥华的第二年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我要入籍。
不是我不爱国,是我需要一个更稳定的身份,让我彻底扎下根来。
加拿大的入籍要求是五年内住满三年,我还在累积居住时间里。
但我已经开始准备入籍考试了,那本《发现加拿大》的小册子我翻了好几遍,里面的内容倒背如流。
与此同时,我在国内的那个小县城里,一场好戏正在上演。
这些事情我并不是第一时间知道的,是后来通过一个意想不到的人——我大伯的女儿,陈芳——才了解到的。
陈芳是我大伯的女儿,比我大两岁,从小跟我不算亲近,但也不像其他亲戚那样对我冷嘲热讽。
她嫁到了隔壁市,平时很少回娘家,在家族里存在感不高。
有一天,我在Facebook上收到了一条私信。
是陈芳。
“婧婧,我是你芳姐。你别删我,我有话跟你说。”
我没有删她,回了一个“嗯”。
她发了一大段文字过来,我看了之后,沉默了很久。
原来,我走之后,陈家的日子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过。
我哥陈磊结婚之后,孙敏进了门,家里的矛盾不但没有减少,反而更多了。
孙敏是个厉害角色,在厂里就是出了名的泼辣。
嫁过来之后,她发现陈家三套房,但实际居住的只有一套——我爸妈住的那套八十平的,因为一百二和九十的两套都在出租,租金归我哥收。
孙敏不满意了。
她要求我哥把一百二的那套收回来,重新装修,给他们小两口住。
我哥照办了。
然后她又要求我爸妈把八十平的那套过户到我哥名下,“反正早晚都是你们的,早给晚给都一样”。
我爸妈犹豫了。
孙敏就闹,摔盘子摔碗,哭着喊着说“嫁到你们家连套房子都没有,我图什么”。
我哥夹在中间,最后跟我爸妈大吵了一架。
我爸气得腿疼犯了,躺在床上三天没起来。
我妈哭着打电话给大伯,说“养了个白眼狼”。
大伯去劝,被我哥一句“这是我们家的事,不用你管”怼了回来。
最后,我爸妈还是妥协了。
八十平的那套也过了户。
三套房,全部落到了我哥名下。
我爸妈成了住在儿子房子里的寄居者。
这还没完。
孙敏怀孕之后,辞了厂里的工作,在家养胎。
家里的开销全靠我哥一个月五千多的工资,加上两套房的租金,勉强够用。
但孙敏花钱大手大脚,动不动就买名牌包、做美容,还嫌弃我妈做的饭不好吃,非要请保姆。
我妈气得够呛,但不敢说——因为房子都在儿子名下,她怕得罪了儿媳妇,连住的地方都没有。
我哥夹在中间,左右为难。
他被孙敏逼着去找我爸妈要钱,又被我爸妈骂“没良心”。
里外不是人。
陈芳在消息最后说了一句话:“婧婧,你走对了。”
我盯着这五个字,看了很久。
走对了。
这三个字从陈芳嘴里说出来,比任何人的认可都让我觉得值。
因为陈芳不是站在我这边的人,她只是一个旁观者。
一个旁观者说“你走对了”,说明什么?
说明我爸妈和我哥,真的把事情做绝了。
但我还是没有回复陈芳。
不是不想回,是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说“活该”太刻薄了,说“我不关心”又太假了。
我关掉了Facebook,去厨房给自己泡了一杯茶。
窗外那棵枫树已经红透了,满树的叶子像一团燃烧的火焰。
我想起小时候院子里那棵枫树。
想起我哥说“这是我的树”。
想起我爸说“对,这是咱们家的树,你妹妹将来要嫁出去的,树留给你”。
现在,那棵树大概已经不在了吧。
拆迁的时候,院子都没了,树自然也砍了。
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可惜。
因为那棵树,从来就不是我的。
又过了半年,陈芳又给我发了一条消息。
这次的消息,让我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“自作孽不可活”。
我哥陈磊出事了。
他在厂里跟人喝酒,喝多了跟人打了一架,把人打进了医院。
对方伤得不轻,肋骨断了两根,脾脏破裂,做了手术。
对方家属报了警,我哥被刑拘了。
涉嫌故意伤害,可能要判刑。
孙敏慌了,挺着大肚子跑去找我爸妈,让他们想办法。
我爸妈能有什么办法?
他们一辈子在小县城里,认识的最高级别的“官”就是居委会主任。
他们去找大伯帮忙,大伯推了推眼镜说:“这种事情要找律师。”
请律师要钱。
多少钱?
对方家属开口就要三十万,否则不签谅解书。
不签谅解书,我哥就要实打实地坐牢。
孙敏哭着说家里没钱。
三套房都在我哥名下,但房子是死的,一时半会儿卖不出去。
就算卖出去了,孙敏也不会同意——因为房子是她的命根子,卖了就什么都没了。
我爸妈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,加上跟亲戚东拼西凑,凑了十二万。
还差十八万。
这时候,我妈又想起了我。
陈芳告诉我,我妈在家族群里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婧婧在国外,能不能让她帮帮忙?她哥出了这么大的事,她不能不管啊。”
大伯回了一句:“你还有脸找她?”
二伯回了一句:“嫂子,你就别折腾了,婧婧不会管的。”
小姑回了一句:“就是,当初你们把房子全给磊子的时候,怎么没想到今天?”
我妈没有回话。
但她还是找我了。
她不知道怎么弄到了我新公司的邮箱,给我发了一封邮件。
邮件很长,错别字很多,但核心意思只有一句话:
“你哥出事了,需要十八万,你帮帮他。”
我看着这封邮件,心里没有愤怒,也没有悲伤。
只有一种深深的疲惫。
他们永远是这样。
每次需要我的时候,就想起了我。
每次不需要我的时候,就把我推到一边。
在他们眼里,我不是女儿,不是妹妹,是一个随时可以取用的应急基金。
有钱的时候,我是“咱们陈家的人”。
没钱的时候,我是“早晚要嫁出去的外人”。
我关掉了邮箱,没有回复。
第二天,邮件又来了。
第三天,又来了。
第四天,又来了。
连续一周,每天一封。
措辞越来越激烈,从“帮帮你哥”到“你还有没有良心”,从“一家人”到“你爸要被你气死了”。
我一个字都没有回。
第八天,邮件停了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封从国内寄来的挂号信。
还是我妈的字迹,但这一次,字迹比上次更潦草,好多地方被水渍晕开了——大概是眼泪。
“婧婧,妈求你了。你哥要是坐了牢,这个家就散了。
你嫂子说要离婚,带着孩子走。你爸天天哭,腿疼得下不了床。
妈知道你恨我们,但再怎么说,他是你亲哥啊。
妈给你跪下了。”
信纸的最后一行,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,像是写完之后又加上的。
“妈错了。”
我盯着这三个字,眼泪突然就掉下来了。
不是感动,是愤怒。
迟来的道歉,比拒绝更残忍。
如果她早一点说这三个字,哪怕是在签放弃继承协议的那天说,我都不会这么决绝。
但她没有。
她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说的。
她不是真的觉得自己错了,她是被逼到墙角了,才不得不低头。
这种道歉,不是真心实意的悔改,是走投无路的乞求。
我把信放回信封里,锁进了抽屉。
然后我拿起手机,给陈芳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芳姐,谢谢你告诉我这些。但我不会出钱的。”
陈芳秒回:“我知道。我就是觉得你有权知道。”
“谢谢你。”
“婧婧,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你真的变了很多。以前的你,不会这么硬的。”
我看着这条消息,想了很久。
“芳姐,不是我变硬了,是我不需要再软了。”
发完之后,我关了手机,去阳台上看枫树。
枫叶已经开始落了,一片一片的,铺满了楼下的人行道。
有个小孩走过,捡起一片枫叶,举到妈妈面前。
妈妈弯下腰,笑着接过枫叶,插在孩子的帽子上。
小孩高兴得跳了起来,拉着妈妈的手往前跑。
我看着这一幕,突然想起一个词。
自由。
不是没有人管你的自由,是可以自己做选择的自由。
选择原谅,或者不原谅。
选择帮忙,或者不帮忙。
选择留下,或者离开。
这些选择权,在我自己手里。
没有人可以替我做决定。